本帖最后由 灵峰气韵 于 2020-7-25 10:59 编辑
【使用场景】
当用户从 NFS 共享存储目录删除文件后,可通过回收站对删除的文件进行恢复。
【前提条件】
已创建 NFS 文件存储目录或者 CIFS 文件存储目录。
【操作步骤】
1、登录 EDS 控制台,【资源管理】--【文件存储】--【文件目录管理】,点击创建。创建共享目录勾选开启回收站。其中保留时间可根据业务需求设置,文件大小限制为 0 默认是不限制文件大小;
2、设置NFS共享;
3、在客户端用showmount -e 命令查看可访问的EDS 目录,并将创建好的NFS目录用mount命令挂载给授权的客户端。
4、在挂载好的目录中写入文件,然后删除。
5、在【资源管理】--【文件存储】--【回收站】找到相应的文件目录,并找到删除的文件。
6、找到相应的文件,勾选后点还原。 7、在【资源管理】--【文件存储】--【文件目录】找到.eds_recycle目录,并设置NFS共享并挂载给对应的客户端。
8、挂载.eds_recycle 目录,可以找到.eds_recycle目录下的原文件。通过复制的方式可还原到原目录。
9、如果要删除回收站的文件,则需要在回收站中选中该文件,然后点清除。
10、由于删除回收站的文件后,还原过后的.eds_recycle 目录不会被删除,因此如果需要彻底删除.eds_recycle 目录下的文件,则需要客户端挂载.eds_recycle 目录,并使用 root 权限删除。
编辑.eds_recycle 目录,并授予该客户端 root 用户权限, 修改权限后,即可在相应目录删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