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第十二届某公司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并于7月6日至8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6月,第十二届某公司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随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10月31日,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某公司常委会审议。2016年11月7日,某公司常务委员会正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宣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一个普通的用户,可能看到的仅仅是一件事情:就是国家又出台了一个法律,是针对网络安全方面的。可是对安全界的专家来说,这可没有那么简单。 “《网络安全法》并不是一个仓促之间就快速制定的法律。我非常赞同CCF某位法律顾问的观点,就是‘法要速立平修’,也就是法律是有价值的,但同时法律也需要在未来不断的完善。”某公司首席战略官潘柱廷在接受某公司记者采访时说到。 《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毫无疑问会激发安全产品与服务市场规模的倍增,但也会促使安全厂商数量激增和安全厂商合并重组。存在即有合理成分,不同的网络安全厂商,会从不同的切入点蚕食安全市场份额。网络安全市场将迎来新的格局。潘柱廷表示,作为一家安全厂商,某公司将持续保持清晰的市场战略思路,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安全产品与服务,使客户的网络风险能够降低到可接受范围,使客户能够在网络空间攻防对抗中拥有决胜的把握,从而保证市场份额能够稳定持续增长。 未来,《网络安全法》将会不断的激发用户的安全认知能力,并营造出客户安全需求合力。在立法前,很多的企业对于网络安全的建设并没有足够重视,但是立法后,网络安全建设要进行职责考核,需要不断的加强安全认知能力,提升自身的安全防护水平。 与此同时,安全市场的需求不仅有企业用户的内在需求、合规需求,还包括有威胁事件触发的需求、监管侧监管带来的需求,供给侧新技术影响带来的需求。至此,对安全需求的选择,不再是一维,而是多维的需求合力影响着用户的最终选择。 因此,安全厂商对用户需求满足的着力点、着力时机、着力大小的判断、以及整合其他需求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潘柱廷解释说,监管侧与需求侧等各方将形成对当前和未来威胁的全局性、前瞻性认识,需求侧在充分认识到威胁后,将会增加安全投入调整安全架构。随之,需求侧会不断涌现出新的需求,市场机制也会间接驱动供给侧发展和自然选择。最终,在监管侧的指导和调整下,供给侧将会更好的跟进需求,帮助需求侧增强对抗威胁侧的实力。 最后,潘柱廷提出了个人建议,《网络安全法》实施后,该法律的宣传普及需要加强,以便将法律有关规定准确地传达到对应的个体,同时做好执法跟踪和释法工作,让法条能够顺利准确的实施。此外,在公检法方面,应加强对于执法者,即是法律从业这在网络安全方面的专业教育,保障司法机构判决的专业性。 网络领域的竞争是当前国家间最重要的竞争领域之一。各国普遍重视网络领域的立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等事项进行法律规定。随着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立法和执法的不断加强,相关规定的不断完善,以及网络管理经验的持续积累,在今后国际间的合作竞争中,我国将会在保障国家和国民利益上争取更多主动。 |